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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03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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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说柳婉婉做妓子时,艺名中的“宛”,是“浊流宛转”的“宛”。从良之后,晟王替她改回了原先“婉婉有仪”的“婉”。青楼老鸨给她改名的时候说,比起男人穿了裤子不认人的薄情,女人更容易感情用事。而为情所困,正是风月场女子的大忌。所以就把“婉”字中的“女”剔除掉了,意为无心。晟王正式拿着十万两白银去晋王府替她还钱赎身时说,希望她做回自己,从此不必无情无爱。却不想,这一句话,让倾慕晟王久矣的柳婉婉更坚定了入驻王府挤走叶知秋的想法,促成了叶知秋红颜薄命的悲剧...

翁韫摇摇头,“我倒不觉得六哥为了一个妓子能弱水千三千只取一瓢,六哥是个多情的人呢。”

“怎么说?”

“早在六哥还没有开府前,住在宫中时,我就在他的寝殿里发现了一张裱好收藏的诉状书。其中小楷娟秀工整,一瞧就是女子的手笔。前两个月我跟之涣去他府上做客,发现那张诉状书仍在书房里裱着。因诉状书上的案子与叶知秋有关,所以我曾认为这是叶知秋写的,以为六哥是被她的才情智勇所折服,我也一度对她刮目相看。后来才知叶知秋根本就不怎么识字。其实不通文墨也没什么,关键是她当初默认了这是她的手笔,所以我才那么讨厌她,觉得她行径虚荣。你看,既然六哥早知道这不是叶知秋书写的了,还将其收藏在书房,说明什么?”

晟王明知这诉状书出自我手,为何还放在书房里不舍得扔?等等...以前木之涣住在苏州时,我与他互通家书无数...那他有没有认出这是我的字迹?罢了,认出了又能如何?

我云淡风轻地笑着,“就算不是叶知秋亲笔写的,可这毕竟也是晟王与她的结缘定情之物。如今她人不在了,晟王留着也是为了方便睹物思人吧。”

“兴许不完全是吧,逢春姐姐。我觉得叶知秋嬿婉之容色固然打动了六哥,但能让向来眼高于顶的他从此倾心,可不能只靠一副虚有其表的皮囊,这背后执笔撰文之人功不可没啊。我想六哥至少也是欣赏她的,毕竟他酒醉时曾坦言过悔意,说自己眼拙无珠错过了人家。”

他是后悔低估了我的野心和本事,没有为他所用吧?前两年的合宫宴上,木槿去寻我丢失的璎珞,无意间听到了晟王与随从的对话,说什么曾经对我了解得粗浅,以为我没有过人之处且家世普通,所以不以为意云云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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